近年來,鑄造企業安全事故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與關注,盡管我國政府及其相關組織、單位已經意識到的嚴重性也采取了相關措施,但是效果依然不是很理想,鑄造企業安全事故問題仍舊時有發生,企業操作工人由于車間環境復雜導致的身體狀況差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據了解,此類安全問題要想解決最關鍵的還要在于鑄造企業本身,如果企業有一套完整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嚴格執行,相信安全事故問題和其他影響操作工人身體狀況的問題將會得到有效的解決。
通常情況下,鑄造行業職業危害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須包括這三個方面,首先,在職業危害防治方面必須做到:
a.制定防治粉塵、有毒有害氣體、輻射、噪聲和高溫等職業危害的具體措施;
b.企業應該每年組織相關人員對職業危害狀況進行評估,以確認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c.對存在粉塵、有毒有害氣體、輻射、噪聲和高溫等職業危害的場所進行定期檢查,防止操作工人受到來自這些方面的危害。
其次,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要求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照規定定時發放,不得有少發或者長期不發的現象。
最后,對于員工健康監護應該做到以下幾點,a.對職業病患者應給予及時按時治療;b.對患有職業禁忌癥,并確診有不適合原工種的應該及時調離;c.企業應該定期為員工體檢,并建立員工健康監護檔案。
鑄造行業屬于高危行業的一種,為了留住操作工人,讓鑄造工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鑄造企業理應嚴格參考上述職業危害管理制度執行。